邢台一女子租个男友回家过年 父母给见面礼引纠纷
年前年后是相亲的好日子,父母亲戚们都要张罗着给自己的孩子找个好对象,面对父母狂轰滥炸式的相亲张罗,子女们的对策也是层出不穷,最流行一招就是租个“对象”回家过年。近日,邢娟(化名)就租了个“男友”回家过年,本是件高兴事,谁知父母给了“男友”2000元的见面礼,这引起了邢娟跟“男友”的纠纷。 家住邢台开发区的邢娟在天津打工已经3年了,一直没有男朋友,每次回家父母都给她张罗相亲的事,让她不胜其烦。今年邢娟盘算好租个“男友”回家见见父母,回家后当父母问及有对象没有,邢娟立刻说有了,过了年就会来家接她一起回天津上班,父母听了非常高兴。 过年这段时间,邢娟在网上联系了多个网友,看哪个能来冒充一下“男友”,她最终在网上找到了同样是单身的小杰(化名)。2月14日,小杰一早从邯郸赶到邢台,拿着一束玫瑰花找到了邢娟。在进家前邢娟把一切都给小杰交代好,然后两人就去见了邢娟的父母。不成想小杰跟邢娟父亲一见如故,交谈甚是投机,中午还被留家吃饭,下午邢娟借口两人要出去转转欲带小杰脱身,临走前,邢娟父母硬是给“未来女婿”塞了2000元见面礼。 两人出来以后便闲聊了一会儿,当小杰决定返回邯郸时,邢娟找小杰索要2000元的见面礼,小杰不给,两人争吵起来。两人最后决定找民警来解决此事,便就近到邢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让值班民警为他们解决2000元见面礼的归属。值班民警听了两人陈述后建议:如果两人是恋爱关系,2000元见面礼是邢娟父母给小杰的馈赠,馈赠应该归小杰所有,同样,小杰往返车票和购买的玫瑰也应由小杰个人支付;如果两人是雇佣关系,2000元见面礼小杰不应该占有,因为本身不符合馈赠的前提条件,邢娟则需要给小杰支付往返车票和购买玫瑰的费用,还要给小杰一定的佣金,多少由两人商定,邢娟应该把2000元归还给自己父母。最后两人商定他们属于雇佣关系,邢娟支付给小杰500元钱,小杰把2000元见面礼退还给邢娟。 在此民警提示:广大单身男女,应该善于发掘身边的人,遇到合适的就谈恋爱,这远比租来的“对象”安全得多,如果非得要租“对象”,一定要找自己同事、同学或者熟悉的人来担当被租的角色,这样会安全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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