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邯郸市两名男子被治安拘留
从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我省各市主城区开始禁炮,但仍有个别人对相关法规置若罔闻。2月27日,邯郸市两名男子因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日。 27日7时30分许,邯郸市丛台区联西派出所民警在北海庄园小区附近,发现一年轻男子手拎一挂长长的鞭炮,围绕一辆大货车燃放。民警上前制止时,该男子表示想在出车前放炮图个“吉利”,拒不承认自己的燃炮行为违法违规。当天8时20分许,该派出所另一路巡逻民警在幸福街一工地处,发现施工人员正在清扫成堆的炮屑。经询问,该工地负责人承认在工地开工前为图个“好彩头”,燃放了十来件“百年好合”礼炮。 据省公安厅枪械及危险爆炸物品管理支队支队长李天凯介绍,今年元旦春节前,我省各地出台相关地方法规、规章、标准、政府通告等,对本行政区域内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种类作出明确规定。经过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严厉查处,对限放规定的集中宣传,今年春节期间我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全省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亡人事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火灾起数,分别下降67.6%、67.5%和63.6%。 省公安厅枪械及危险爆炸物品管理支队民警柴静介绍说,我省元宵节后各地群众执行禁放规定的总体情况良好。但是,传统农历“二月二”即将到来,个别群众还可能不顾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已经作出部署,届时将加大对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周边动态巡逻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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