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展开全面拉网式核查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4月30日,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结合1:5万地质灾害详查工作,迅速组织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和各分站的技术人员,对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核查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禁走过场。 “谁核查、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我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降雨和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较多,威胁20多万人的生命安全和30多亿元的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通知》指出,要把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旅游景点、建设工地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作为重点防治区域,把汛期(6至9月份)作为重要防治时段,把群测群防作为重要防治手段。 根据《通知》,对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核查和排查,继续实行责任制,坚持“谁核查、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点填写核查排查日志,逐点落实核查排查责任人,逐点建立核查排查档案。 4月底前,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要对省、市、县、乡(镇)四级地质灾害防治实时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及有关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操作培训,确保汛期正常运行。 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通知》强调,6月1日起,省、市和重点县要全面启动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特别要高度关注极端气象条件诱发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要进一步拓宽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科学指导各地开展防灾工作。对于偏远山区、通信能力差的村庄以及建设工地,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务必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工地,防止预警信息发布出现盲区,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到位而导致地质灾害的现象发生。 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和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特别要高度重视强降雨过后滑坡、崩塌等滞后性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重点隐患点要派专人盯守,密切关注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苗头,要协助当地政府果断、及时、有序组织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撤离。 今年还将突出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继续开展山区县1:5万的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对威胁人口多、危险性大、急需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继续开展重点勘查。 |
关键词:地质,灾害,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