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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园大学里的“恋爱登记制”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6 17: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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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聃(湖南长沙)

  日前,汉口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推行“恋爱登记制”,对该院恋爱的学生进行摸底,并由老师充当恋爱学生的“爱情保镖”,调解情侣争吵,防止失恋者做出极端的举动……对此,掌声和非议声纷至沓来。(3月25日《楚天都市报》)

  我不否定当事学院“合理引导”的善意,但恋爱登记制注定是行而不远的。在对个人空间的过度管制与隐私权的自发保护之间,大学生们天然地会倾向于选择后者,甚至采取出种种虚与委蛇的对应手段来。显然,“恋爱登记制”不过是出自一种惯性的教育和管理冲动,支配此种制度出台的仍是“不把学生当公民”的思维。今天,大学生已多是成年人,恋爱是他们成长过程中的经历,且关涉公民隐私。而大学执意把学生当作管理对象,而忽略了他们的公民权利与自治能力。

  “恋爱登记制”只是大学校园里无处不在的行政主义剪影。这令人想到龙应台所说的“幼稚园大学”,表现在生活上就是教育者采取“抱着走”的方式;表现在课业上就是教育者用鞭子“赶着走”的态度,而他们都说是“为学生好”。诚然,今天的大学与龙应台文章中的大学已有很大区别,但如果不把学生当成人来对待,培养出来的只会是同样没有自治自律精神、只会盲目服从权威的幼稚大学生。

  大学该如何来对待早已不容回避的学生恋爱现象?前不久,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北京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北京市高校在心理课上教授学生们怎么去谈恋爱。如果大学管理者硬要表明对待学生恋爱的明确态度,北京的恋爱课程安排就是恰当路径之一。以授课而非登记的方式介入学生恋爱,这表现出了校方对待这类现象的自信开放态度,它既不让自己陷入可能疲于奔命的细微化管理,也经由脱敏式的教育形式,更好地引导学生,从源头上减少了不良事件的出现。

关键词:恋爱登记制,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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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孙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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