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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新世纪嘉园38号楼业主遭遇“收房难”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09 17:3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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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提示:2010年,李女士在河北省邢台桥东区新世纪嘉园怡景苑购置一套房子,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1年底,但是直到2013年3月份下旬,延迟交工1年零4个月后,开发商邢台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才通知交房。然而,当李女士兴冲冲的准备验房后,才发现“收房”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房子验收合格了吗

  日前,记者陪同李女士及其他业主们来到邢台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地方。在交房时,李女士要求查看该项目的各项证件,工作人员却只提供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当问起为何没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时,工作人员却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回答李女士的问题,表示该楼盘证件齐全,且在交费后可取得本房屋的“两书”。

  在李女士和一起购房的20多名业主的强烈要求下,开发商提供了一份《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在报告中只体现“本项目经验收大体合格”等字样,但并未体现“该项目”是否为李女士所购置的新世纪嘉园怡景苑38#号楼。于是,李女士等业主再次咨询房地产商,却得到了“这就是房屋验收合格的证件”的回复,其他证件仍旧无法提供。

  而按照国家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具备“两书一证一表”,才符合交房的条件。“两书”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证”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一表”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和李女士一样,20多名业主惴惴不安,“我们买的房子到底验收合格了吗?是符合交房条件的房子吗?”

  收房程序该听谁的

  除了证件无法明确提供外,李女士想先看看房子,却遭遇了房地产公司要求的“先交费再验房”,并称此为公司规定的交房流程。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消费者所购房产在交房时应由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与业主一并进行验房,对房屋内各项建筑、设施进行验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登记整改,达到业主满意后,经双方签字、缴纳相关费用后,验房完成。但是,多名业主的验房要求遭到了房地产公司的直接拒绝。李女士告诉记者,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就没有听说过哪里要先验房再交费的事情,这是公司规定的程序。“不交费就不能验房,等待了近一年半的时间后,连自己的房子是什么样子都没有办法看一眼。”李女士表示很无奈。

  收费项目谁说了算

  在李女士的交房通知单上,记者看到,契税、违约金、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项目写的很明白,但是费用的收取却不清楚,比如契税统一按3%收取,不管你的房子面积是多少、是否为首套房。而国家规定,房本办理费国家规定是80元/套,现在却要交1000元,虽然标明是多退少补,但是为什么高出了规定的十几倍?

  有线电视接口费为260元,但经记者向当地物价部门核实,有线电视接口费已经不允许收取。

  记者随后就上述问题致电该公司,但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声称这是公司规定,其他问题不清楚。李女士不明白:国家法律法规的出台、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都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可是在房地产公司那里,成了一纸空文,弱势的消费者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明明白白的收房怎么就这么难。李女士已经为收房子的事情闹心了好几天,“如果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收了房子,回头房子再出现别的问题,该去找谁,那时会不会还有各种各样不合法的规定呢?”(记者张会武 文/图)

关键词:收房,业主,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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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网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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