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四房并轨”9月底前将出台相应实施细则
由于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类型多,容易造成各类保障房补助资金不能互相调剂,分配起来也相对受限制。记者近日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今年将逐步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统一并轨为保障性住房,也称“四房并轨”。9月底前,将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省会四房并轨9月底前出方案 近日,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今年将推进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四房并轨”。 据了解,河北省住建厅将督导各地结合当地保障性住房房源与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方式、梯度补贴标准、并轨时限等内容,并于9月底前公布实施。 据石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石市将开始推行廉租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四房并轨”,实行“租补分离、租售并举”等举措。在留足租赁房源的情况下,向住房保障户出售部分保障房,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良性循环。 有助于相互调剂补助资金 那么,推动城市保障性住房“四房并轨”有什么好处?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保障性住房类型多,造成各类政策条块分割,各类保障房补助资金不能相互补充调剂,难以可持续发展。为此,在“两房并轨”试点发展基础上我省研究制定了相关对策措施,逐步推进各类保障房并轨运行。同时研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及时总结并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并改进存在的问题。 新闻链接 并轨从“两房”到“四房” 去年,石家庄、廊坊、邯郸三市作为河北省的试点,已实施廉租房与公租房“两房并轨”。 石家庄市试行的“两房并轨、租售并举”制度,是把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整合统称为公共保障房,按照“计划分别上报、统一规划建设、统筹筹集资金、租金梯度保障、统一管理运营”的原则并轨建设和运行。在优先保证住房困难家庭承租权益的前提下,租赁期满两年后,承租家庭可自愿申请购买其承租的公共保障房。 我省日前下发通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对已实施“两房并轨”的城市将实行廉租房、公租房与经适房“三房并轨”,有条件的地方还鼓励实行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四房并轨”。 -文/记者田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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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四房并轨,实施细则,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