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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重点查处4类18种不正之风 发现问题可举报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27 15:5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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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力拆迁、公务员招考作弊、骗租保障房、乱收停车费……如您发现这些问题,都可向纠风部门举报。昨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纠风办获悉,为促进改善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今年省政府纠风办将重点受理和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4类18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问题。

  同时,省政府纠风办向社会公布信访受理范围和举报渠道,如您有问题,省本级可通过四种方式(来电、来信、网上举报、来访),市(县、区)可拨电话12346向纠风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快速受理、认真调查并及时反馈。

  省本级举报渠道

  1、电话:0311-87807161,如有诉求和咨询可在法定上班时间拨打;传真电话:0311-87902742(24小时自动接收)

  2、来信: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75号省直机关民心广场办公楼,省政府纠风办,邮编050051

  3、网上举报:河北阳光网http://www.hbygw.cn/

  4、来访:河北省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79号(河北省监察厅举报中心)

  市(县、区)举报渠道

  各市(县、区)举报电话为12346,如有诉求和举报可随时在当地直接拨打,不需加区号

  第1大类: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

  1、部门、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对市场主体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等“五乱”行为

  2、部门和行业垄断服务、强行服务和只收费不提供服务以及搭车收费、捆绑收费等行为

  3、停车收费不规范、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单位超越执法范围和权限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第2大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

  2、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3、征地拆迁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只征不保等问题

  4、教育领域中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赞助费、择校费等问题

  5、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医生乱开药方、收受礼金问题

  第3大类: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

  2、中小学违反划片招生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违反“三限”政策,高校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

  3、征兵和退伍安置过程中的将不合格兵员送入部队,兵员退伍安置优亲厚友等问题

  4、警用机动车辆管理使用过程中的随意调用、派遣、使用警车和乱鸣滥用警报器标识灯具等行为

  5、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

  6、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

  第4大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

  1、部门、系统和行业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服务态度恶劣、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2、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问题。

  3、电信领域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问题

  4、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同时,受理其他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文/记者彭丽晗

 

关键词:不正之风,举报,暴力拆迁,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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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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