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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才是最好的城市形象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13 10: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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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延安城管临时工跳踩商户头部事件告一段落之际,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再度引发争议。作者以被踩头者刘国峰的口吻,称“我也有一定责任”,希望“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对此,刘国峰承认公开信是受他委托向社会发布的,但他未回应“被公关”的质疑。(12日《南方都市报》)

  延安城管临时工跳踩商户头部,这一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动作,可以视为城管暴力执法的最新代表作。然而恐怕很多人都没有想到,这并非事情的高潮。这封以被踩头者刘国峰的口吻所写的致广大网友的公开信足以表明,在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乃至城市管理中,或许还有比暴力执法更加让人无法理解、更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封公开信行文之谦卑,逻辑之诡异,如果不是首先亮出身份,很难让人相信这封信的作者就是那位头部被“双脚跳起踩跺”的可怜商户。不少网友质疑这封公开信的真实性,甚至在刘国峰承认此信乃“受他委托向社会发布”之后,仍有网友认为这是“被公关”的结果。对此,正如有论者所说,事已至此,这封信究竟出自于何人之手,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是事件发展的某种必然。显然,比公开信的真伪更有价值的议题是,在城管暴力执法的恶性事件发生后,究竟什么样的作为才真正有利于城市形象?

  必须厘清的一个概念是,个别城管人员的不法行为与城市形象的优劣从来都不是一回事。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冲突,并非始于今日,也并非限于一地。这有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的原因,也有城管体制上的原因。从管理角度说,城市形象并不取决于矛盾和冲突,而取决于有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良性纠错机制,而良性纠错机制的前提,就是保障弱势群体正常表达诉求的权利。换言之,弱者的诉求表达能够得到制度性保障的话,人们有理由相信,诸如“城管打人”之类的事件仅是个案,而不至于上升到城市形象的高度。

  问题在于,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于把个案与城市形象联系起来,从而患上“形象洁癖”,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把负面事件处理成皆大欢喜的模式,如此,不可避免地会扭曲乃至压制弱势者的正常表达诉求。其实对于这封公开信,与其说它不真实,不如说它不正常,而这种不正常的背后,隐隐透着某些管理手段和理念的不正常。

  人人都应当是城市形象的积极维护者,但城市形象最终是为每个人服务的。任何时候,城市形象都不能凌驾于个体的权利和尊严之上。如果把城市形象比做一只木桶,那么弱势者的表达权就是那块最短板,它的长度决定了城市形象的高度。让弱者拥有正常表达诉求的权利,其实就是城市形象的最好体现,这既表现出权力的谦抑,也昭示着问题得以良性解决的无限可能。  -吴龙贵

 

关键词:延安城管,临时工,跳踩,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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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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