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方面措施:城市黄金地段优先安排商业用地
为进一步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我省出台土地、市场准入、降低成本、减免收费等多方面措施,其中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内,统筹安排流通用地比例,在城市黄金地段优先安排商业用地。 在完善用地政策方面,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内,我省将统筹安排流通用地比例。除了在城市黄金地段优先安排商业用地外,还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涉及原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对旧城改建中需动迁的流通企业,应优先在原地安置回迁,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为原土地使用人安排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鼓励各地开辟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和周末市场;对纳入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的项目用地,应予以支持。 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贸流通企业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活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严禁阻碍、限制外地商品、服务和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 在降低流通成本方面,加快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对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实行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最大幅度地降低百货、家电、超市、餐饮等商贸流通服务业的银行刷卡费率。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全部免缴车辆通行费;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流量情况,适当增加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市区内通行线路;对卸载农产品后的空载车辆,按照核定线路驶出城区时,不准以违反限行规定处罚;抓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和信息公开办法,推进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 在优化政务环境方面,对未列入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企业有权拒绝。凡国家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规范清理初装费、维修费、材料费、检验费、代理费等费用,公示收费标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为农产品等物流配送车辆提供通行和停靠便利;放宽对流通企业灯饰、广告设置的限制,有关部门对流通企业举办促销活动不得变相设立前置许可和收取任何费用。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不同部门和行业所进行的鉴定和检验结果应互相承认,减少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建立重点流通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优先提供业务申请、咨询、指导及投诉受理等服务。 |
关键词:商业用地,地段,城市,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