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微博”逼退警察绝非幸事
23日,一则视频走红网络,视频显示,一男子在拍摄警察执法过程后被警察要求回派出所“了解情况”,男子坚称“自己没违法”予以拒绝,僵持不下时,男子称“你们要这样,我就要发微博”,结果警察全走了。珠海警方表示,现场属正常执法,微博所述非事实。 应该说,公民都有配合警方调查的义务。不过,满足这位男子提出的要求——“带我回派出所,要先给我证件”是符合起码的执法程序的。事实上,警方没有满足这一要求。这无疑折射出交警执法存在“瑕疵”。更重要的是,该男子只是拍摄交警执法过程,如果执法很规范就不怕拍摄。而带男子回派出所,能调查什么?如果因为公民拍摄了执法过程就要将其带到派出所调查,就有权力滥用之嫌。 “我要发微博”是公民最为普通的动作,可竟能逼退警察,这显然不是幸事。即便是如警方所说,为避免更多不明真相的人围观聚集,阻碍交通,影响执法,但如果警察的形象在公众心目是高大的,何惧围观?退一步说,公民要发微博,也是公民权利,警方坦荡荡,根本不用紧张。 “我要发微博”,其实没有多少能量,只不过是一种“还原真相”的方式,只不过是公开信息的渠道。并不具有“特权”性质。当然,警方退了也未必就是有问题。对此,我们不必过于夸大“我要发微博”的力量。正确的做法,谁要发微博都请便,若警方执法规范,还应该喜欢、鼓励公民发微博,让警方的执法变得更加“光明正大”,更加规范。-郭文斌(自由撰稿人) |
关键词:发微博,逼退,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