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排查实行“实名制”火灾隐患“零容忍”
沧州市今起在全市开展火灾大排查活动,实行火灾排查“实名制”,确保每项检查专人负责,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采取“零容忍”,切实保障全市消防安全。 本次排查行动涉及餐饮、娱乐、医院、学校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等。 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依法采取拘留、传唤、关停、查封等手段。同时,检查中实行排查“实名制”,每项检查、督察工作都要有人签字、有人负责,使工作任务落实到每名工作人员。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戴绍志、迟琳) |
关键词:火灾,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