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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在钱没了”为何只亡羊不补牢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04 15:2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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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日报》3日报道,7月1日,有网友发帖称,他老婆的钱存在银行,却被人异地盗取了2万元。涉事银行证实了此事,但表示尚不清楚谁该负责。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指出,由于目前关于银行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尽完善,针对“克隆卡”纠纷同案不同判仍是常态。目前,最常见到的处理方式有四类:一是储户自担全责;二是银行全额赔付;三是按一定标准分担责任;还有第四种,法院以案件不属民事纠纷而是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对储户的提告不予受理,将“皮球”踢给了公安。如此低代价、低风险,怎能让银行对“卡在钱没了”引起重视?

  银行和储户建立了存款合同关系,银行必须履行取款权利人身份审查义务,有效识别克隆卡,保护储户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卡在钱没了”,我们不能停留在事后处理的层面,有关方面必须采取措施,督促银行真正敬畏储户权益,承担安全责任。

  一方面,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相应司法解释,尽快统一“克隆卡”纠纷的法律标准。除赔偿储户的损失外,还可要求银行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倒逼其弥补管理漏洞,加强技术防护。同时,央行、银监会要以行政手段推动银行芯片卡的更换,早日筑牢安全防火墙。-张枫逸

关键词:银行卡,盗取,克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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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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