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主评议方案确定 24个政府部门参加评议
从省政府纠风办获悉,我省今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已经确定。按照方案,全省24个政府部门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包括发展和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商务、卫生、国税、地税、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物价、食品药品监管。 此次活动旨在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由省、市、县分级组织,三级联动。活动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涉企收费、行业监管4个参评组,各参评部门依据职能任务编入各组,分组开展评议活动。 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按照要求,各级党委将认真运用民主评议结果,对列入满意档次的参评部门给予免评一年奖励,奖励期内综合考核继续保持优良状态、未发生重大问题的可延长奖励一年;对列入不满意档次的参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领导班子剖析原因,拿出措施,限期整改,并通报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
关键词:民主评议,方案,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