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河北外国语学院中华儿女班”的公告
为建立“好人有好报”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深入、扎实、持久开展,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外国语学院决定从2013年参加高考的学生中选拔40人,组建“河外中华儿女班”,入班学生免除全部学费。选拔对象及条件为:今年参加高考达到河北外国语学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河北省获得全国、省、市、县四级“道德模范”、“善行河北典型人物”、“中国好人”、“月度河北雷锋”等荣誉称号者及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女)等。为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充分了解这一政策,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河外中华儿女班”组建委员会由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外国语学院有关人员组成,共同负责“河外中华儿女班”的生源选拔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教育处,招生办设在河北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二、招收计划 “河外中华儿女班”拟招收40人,其中本科学生20人,从小语种专业本科提前批B或本科三批录取;专科学生20人,从专科提前批或专科批录取。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单列。 三、申报程序 由各级文明办和教育局将相关优惠政策通知到各学校和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积极组织申报。 1、申报采取由各县(区)、各市逐级申报的方式,各市文明办进行汇总统计。7月20日前,各市文明办要将汇总名单及材料报组委会,材料包括:(1)荣誉获得者的简要事迹材料,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的复印件等。(2)考生与荣誉获得者关系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3)考生的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2、7月26日前,组委会依据生源选拔原则和具体工作要求对申请信息进行核查、评选,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并通知学生填报河北外国语学院专业志愿。 3、8月30日前,在组委会组织领导下,河北外国语学院与“河外中华儿女班”学生签订培养协议,由省考试院统一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河外中华儿女班”招生办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河北外国语学院招生办,电话:0311-85237011、85237111、85515100,邮编:050091。 详情请登录河北外国语学院官方网站:www.hbwy.com.cn 特此公告。 河北省文明办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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