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本月起上调 最高标准为860元
即日起,我省失业人员再领失业保险金,将按照新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770元增至860元,最低标准由520元增至580元。 这一新标准是从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此次调整后,不仅全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将受益,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待遇也将提高。 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去年1月起执行。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影响。 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与本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年限,以及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关。 缴费年限越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越高,失业人员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就越多。 如果您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需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 要申领失业保险金,参保人员可到受理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 同时,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待遇及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也将相应提高。 如医疗补助金、冬季期间增发的取暖补助、以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困难人员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内部待岗人员求职补贴等。(记者李国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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