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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发生一起故意纵火案 造成1死亡1重伤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26 08:3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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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记者从平泉县委宣传部获悉,7月24日上午,该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发生一起纵火案,造成一死一重伤。经初步调查,系有人故意纵火,犯罪嫌疑人胡某,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已死亡。伤者为该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现正在医院救治。截至发稿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据了解,24日上午9时5分,平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三楼所长室有人纵火。接警后,县公安局迅速指派消防大队、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以及桥东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据平泉县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胡某或因非法营运车辆被查扣而纵火。案发后,平泉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专门工作组,侦破案件,救治伤者,处理善后事宜。

关键词:平泉,纵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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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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