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发生一起故意纵火案 造成1死亡1重伤
7月25日,记者从平泉县委宣传部获悉,7月24日上午,该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发生一起纵火案,造成一死一重伤。经初步调查,系有人故意纵火,犯罪嫌疑人胡某,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已死亡。伤者为该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现正在医院救治。截至发稿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据了解,24日上午9时5分,平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三楼所长室有人纵火。接警后,县公安局迅速指派消防大队、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以及桥东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据平泉县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胡某或因非法营运车辆被查扣而纵火。案发后,平泉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专门工作组,侦破案件,救治伤者,处理善后事宜。 |
关键词:平泉,纵火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