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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维修空调 不得另收“高空作业费”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26 08:4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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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汇翠花园的吴女士近日遇到了烦心事,她去年购买某品牌空调,今年入夏以来发生了不制冷故障。厂家的维修人员一进门,就指出吴女士住在18楼,维修空调要收200元“高空作业费”。吴女士交钱维修,并让维修师傅写了一张收据。随后,她持收据来到桥东区光明工商分局进行投诉,要求厂家退回200元“高空作业费”。

  工商部门依据消法的相关规定,认为高空作业费属于相关行业惯例或者规定,目前没有具体法律法规支持。高空作业费作为安装费用的附加,归根结底也是安装费的范畴,应该由厂家或商家出,而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经过与厂家售后服务客服的协调,厂家退还吴女士“高空作业费”200元。(记者陈霞) 

关键词:保修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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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孙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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