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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转包是用工“双轨”化的缩影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15 10:4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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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微博@中国新闻网发布一条微博称:郑州有正式环卫工雇一些年老的农村人替他们干活。正式工有编制,月工资为4000元左右;而雇一个临时工,每月只需1240元。附带的一则视频显示,拍摄点为中原区伏牛路垃圾中转站,几位穿着环卫工制服的中老年人正在清运垃圾,面对镜头他们发泄了心中的不满。针对此事,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于处长说:“情况属实,正在拿处理意见。”(本报今日12版)

  短短一则新闻,内容相当丰富。表面看这是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制度“代沟”,实际又可如此解读:如果没有许以如此高薪,这个岗位一则对正式工没有吸引力,二则也会成为管理层薪资成长的障碍,三则正式工的铁饭碗难破;如果将部分环卫工作交由市场,完全可以以更低成本达成目标,节约公帑。然而,这样既有助于推进工作,又有利于节约公共资源的双赢之举,并不容易成为现实,尤其在那些“公”字头的单位。

  按照郑州城管局领导的解释,这次曝光环卫工作“转包”现象主要涉及6名正式职工,是25年前“被政府安排进环卫系统,从事小区垃圾清运工作”。不惜搬出这些老皇历,实际只是把矛盾问题简单地交给历史,对那些真正从事繁重环卫工作的临时工并没有真正的尊重。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修改后的最大亮点就在于,明确劳动派遣人员享受同工同酬待遇。若依此法,郑州城管局难避两大困惑:或者将薪水继续交给那些根本不愿从事环卫工作的正式工,但工作没保证;或者将薪水全部交给临时工,但没法安排正式工的工作。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于2009年修订的《劳动法》保留了这一条款。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里三处明确不同用工性质与“正式工”实行同工同酬。但是,在许多“公”字头单位里,现象却是千奇百怪。那些由历史转轨或者有关系背景的正式工,各方面几乎都要比外聘人员“抢先一步”,说穿了,即便同工同酬也难以同权。

  郑州临时环卫工低薪现象,实是正式工与临时工(或外聘工)“双轨”用工现象的极端缩影,其矛盾主要集中在,干活的人报酬低、上升通道窄,不干活人的报酬高、进步快。对比极其鲜明,自然很容易在舆论场中激起涟漪。实际上,有些公家单位哪怕人满为患,但由于传统用人体制并没有真正打破,无法有效激活用人环境,对正式工缺乏约束和惩戒手段,有的遇到关系户非但不敢惩,还得小心侍候。所以这些单位宁愿再外聘人员专门应付工作,也不敢轻易得罪隐藏于正式工背后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各路“神仙”。这也是“公”字头单位运营管理成本高,工作效率低的重要原因所在。

  打破用工“双轨”现象并不难,主要是面向人力资源市场,遵循市场规则。真正难的是,对于那些依附于权力周围的种种势力当如何驯服?有一点应无疑问,那便是权力应是被装进笼子的,而非自觉钻进笼子。(禾刀)

关键词:环卫工,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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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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