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严查汽车“冒黑烟” 并将淘汰所有黄标车
今年,在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北京周边城市74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评价排队中,河北所属11个设区市全部进入评价体系,其中有6个城市进入了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 根据“十二五”全国机动车当氧化物总量减排网上核算系统统计数据,截至去年底,河北省机动车总数为1539.5万辆的排放污染物总量647.8万吨,全国排名第一。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紧跟在燃煤污染之后,成为第二污染源。 “十二五”期间,国家给河北省下达的氮氧化物污染物总量减排比例为13.9%的计划。《河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明确规定,2015年全省将完成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总体目标,并决定采取淘汰所有黄标车、实施油品替代计划等措施,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方案》的出台,大大推动了各市汽车尾气治理工作的进程,承德市建立由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的“冒黑烟”车辆查处机制,深入开展尾气减排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等措施。 在机动车尾气污染中,“黄标车”的污染排放量最为严重。为此,河北省决定,到“十二五”末,淘汰全省所有注册的“黄标车”。石家庄市环保局局长张矩向记者介绍说,石家庄市同样高度重视“黄标车”淘汰和限行工作,成立了机动车尾气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指挥淘汰工作,去年全市已淘汰“黄标车”4.7万辆,今年还将淘汰1万辆。 与此同时,河北加快落实高品质油品替代计划,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介绍说,“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将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的步伐,力求通过这一措施,削减氮氧化物5.92万吨。 按照《河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确定的线路图,河北自2012年12月31日起,全省将全面供应国Ⅲ排放标准的车用柴油;自2013年6月30日起,石家庄、唐山、廊坊3市将供应国Ⅳ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油;自2013年12月31日起,全省将全面供应国Ⅳ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将普通柴油含硫率降低至百万分之350以下,实现车、油同步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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