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十项攻坚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在9月12日召开的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会上,保定市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确定60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十项攻坚措施,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提出到2017年底,完成全部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加快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化工、造纸、涉铅等重污染企业和排放异味企业的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完成市区9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方案》提出,到2015年年底前保定市基本完成火电燃煤机组、钢铁、水泥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的除尘设施建设与改造升级,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新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替代改造分散燃煤锅炉,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建设和完善热网、气网工程,以集中供热、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市区分散燃煤采暖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规模在2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脱硫改造,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脱硝设施建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2017年底前要开展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炼焦、有色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小塑料专项整治,小矿山、小灰窑专项整治,以及小金属冶炼(熔炼)专项整治,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企业坚决淘汰。 《方案》要求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凡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砂石物料堆场必须做到密闭、覆盖。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采取保洁低尘作业方式。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不达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加速淘汰辖区内全部黄标车。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产业聚集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7年底,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50%以上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及钢铁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 |
关键词:保定,大气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