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要求保障房落实三同步 配套齐全区域优先建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城乡规划部门加强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将集中建设的保障房项目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区域,对所选地块的综合配套情况进行评估,未达到标准的不得批准用地规划。 通知要求,实现水、电、气、暖、通讯等配套设施与保障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落实“三同步”要求的项目,在年终工作考核中,不得计入竣工任务。继续严格落实“双配建”制度,即商品房小区配建10%以上保障房和保障房小区配建一定比例商用房,各地今后“两租房”任务要以强制配建为主,真正实现大分散小集中,方便社区管理和群众生活。 在管理服务效能方面,我省将推进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社会化进程,探索创新物业管理模式,鼓励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业主实行自主物业管理,解决部分保障对象就业问题。严把保障房小区相关设备尤其是电梯设备的招标采购和验收关,确保设备质量。 在分配方面,通知要求,健全住房保障信用体系,防范并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切实纠正将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转借、出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强化退出管理,实行租补分离、梯度保障制度,对于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对应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讯员刘坤记者赵建) |
关键词:保障房,配套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