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拟三级响应应对重度污染 强制性减排措施
日前,省会编制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通过专家论证,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这份《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中有哪些应急措施应对石家庄的污染天气?市民对这份《预案》又有什么建议呢? 解读:拟三级响应应对重度污染 按照《预案》中规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将重污染天气分为黄、橙、红三级,分别为Ⅲ级、Ⅱ级、Ⅰ级预警,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不同的应急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分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以及健康防护措施。 Ⅲ级预警 Ⅲ级预警(黄色):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每4小时洒水一次,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 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 ◎所有渣土车停运 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3次以上;采暖期外,主要街道每日喷雾、洒水3次以上。采暖期内,视天气情况开展洒水作业,确保城市主干线整洁不起尘;其他街道实行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清洁卫生;所有渣土车停运;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04:00-14:00。全市域内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 ◎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 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10吨/h以下(包括10吨/h)燃煤工业锅炉关停。 督导各燃煤发电企业限制未上脱硝设施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关停所有露天矿山。关停滹沱河、磁河、沙河、木刀沟区域内所有采沙场。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严格管理,按年污染物排放量大小排序,对占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60%的企业进行24小时驻厂监察,保证煤堆、灰堆、料堆防尘措施到位,禁止燃用超标煤炭,确保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停驶50%公务用车,社会车辆每天按车尾号限行1个号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停驶50%公务用车,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各县(市)、区负责,市交管局配合,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50%公务用车,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中直、省直驻石单位停驶50%公务用车。 市内五区、正定县、藁城市、栾城县、鹿泉市、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范围内所有社会车辆每天按车尾号限行1个号,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除保民生的货物运输外,大货车、黄标车、无标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所有能运行的公交车全部上路。 |
关键词:污染,措施,洒水,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