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日前,省会编制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通过专家论证,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这份《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中有哪些应急措施应对石家庄的污染天气?市民对这份《预案》又有什么建议呢? 解读:拟三级响应应对重度污染 按照《预案》中规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将重污染天气分为黄、橙、红三级,分别为Ⅲ级、Ⅱ级、Ⅰ级预警,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不同的应急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分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以及健康防护措施。 Ⅲ级预警 Ⅲ级预警(黄色):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每4小时洒水一次,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 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 ◎所有渣土车停运 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3次以上;采暖期外,主要街道每日喷雾、洒水3次以上。采暖期内,视天气情况开展洒水作业,确保城市主干线整洁不起尘;其他街道实行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清洁卫生;所有渣土车停运;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04:00-14:00。全市域内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 ◎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 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10吨/h以下(包括10吨/h)燃煤工业锅炉关停。 督导各燃煤发电企业限制未上脱硝设施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关停所有露天矿山。关停滹沱河、磁河、沙河、木刀沟区域内所有采沙场。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严格管理,按年污染物排放量大小排序,对占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60%的企业进行24小时驻厂监察,保证煤堆、灰堆、料堆防尘措施到位,禁止燃用超标煤炭,确保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停驶50%公务用车,社会车辆每天按车尾号限行1个号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停驶50%公务用车,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各县(市)、区负责,市交管局配合,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50%公务用车,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中直、省直驻石单位停驶50%公务用车。 市内五区、正定县、藁城市、栾城县、鹿泉市、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范围内所有社会车辆每天按车尾号限行1个号,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除保民生的货物运输外,大货车、黄标车、无标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所有能运行的公交车全部上路。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在家庭中按以上要求调整空调温度。 健康防护措施 全市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Ⅱ级预警 Ⅱ级预警(橙色):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落实Ⅲ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将再采取如下措施: ◎延长公交车营运时间,早晚各增加1小时 延长公交车营运时间,早晚各增加1小时,及时向社会公布延长营运时间信息。 ◎每3小时进行一次洒水,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有关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3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8次;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全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4次以上;采暖期外,主要街道每日喷雾、洒水4次以上。采暖期内,视天气情况开展洒水作业。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04:00-12:00。 ◎降低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污染排放量的30% 降低冶金、医药、化工、石化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30%排放量,必须连续生产和涉及危爆的企业要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规定的应急减排措施; 20吨/h以下(包括20吨/h)燃煤工业锅炉全部关停。 热电企业按工业减少用电量降低相应发电量。 发布:三种方式向市民征求建议 据悉,依据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石家庄市政府编制了《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已经专家论证通过,2013年10月21日—10月27日,省会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注明“《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邮编050011),并在信封上注明“《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至:0311-86033528,并注明“《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意见建议”; 建议遇重污染天气免费乘共交车 据了解,面对连续重污染天气,不少城市已宣布实施应急方案,省会此次推出《预案》的征求意见稿之后,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响应,不少市民在称赞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做法的同时,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张先生说,他昨天专门看了一下征求意见稿,发现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不光是在市区,还包括了周边县(市),他觉得这样很全面了。不过,他也提出,冬季是重污染天气的高发季节,而过年期间燃放鞭炮是造成烟尘污染的原因之一,他建议,在应急预案中,体现当遇到重污染天气时禁止燃放鞭炮的内容。 市民刘女士更关心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的内容,她认为,重污染天气,公车、私家车限行是缓解污染排放的措施之一,但在预案中除了“限”,还应该体现出“导”,“我看一些城市的应急预案中就提到遇到重污染天气,乘坐公交车可以免费,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引导。”她说,如果能更好地保障不开车以后的出行,她觉得会有更多的人主动响应这一政策。 同时,市民赵先生认为,应急预案中对于机动车限行、污染企业、建筑工地的限制比较严格,但最重要的是保证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项强制性措施要执行到位。“比如建筑工地按要求是否停工,企业是否减排了污染、公车是否按要求限行等等。”他说,征求意见的《预案》里也提出了要对违规的工地、企业、车辆进行严厉处罚,但他认为应该更加细化、具体。 |
关键词:重污染天,应急预案,石家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