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扰民折射文化真空
11月13日《新快报》报道:广场舞制造的噪声饱受诟病,成为“全国现象”。12日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流花湖公园、越秀公园,为《广州市公园条例》(下称《条例》)的立法进行前期调研,《条例》拟规定公园内临近学校、医院、居民楼、机关办公大楼等区域禁止开展喧闹的健身、娱乐活动,预计明年年底前可正式出台。 广场舞不仅成为全国现象,并且已经成为国际问题,据美国《侨报》8月7日报道,一支华人舞蹈队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排舞,由于音乐扰民,遭到附近居民的投诉,舞蹈队领队甚至被警方铐走。而“全国现象”中的广场舞行为,是不是同样存在诟病与尴尬呢?家住昌平区的史某因觉得院子里跳广场舞的噪音过大,而同邻居发生争执,其间他竟拿出家中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并将自己饲养的三只藏獒放出来冲进人群。(《北京晨报》10月11日)。 一个既成为“全国现象”,又成为“国际问题”的广场舞行为,到底折射了什么?其一,泛泛来说折射的是中国文化中的“爱热闹”情结。无论是春节的烟花爆竹,还是平时婚丧嫁娶的锣鼓舞狮,其实都显示着国人文化中的“爱热闹”情结。这种“爱热闹”情结本无可厚非,当然也无需约束管理,然而,真正放任这种行为的无节制膨胀,则同样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小孩子中有一种“人来疯”现象,即一旦有生人熟人来访,小孩子不仅不会安静以待,反而会疯出许多花样来以引起他人注意,对此,家长一定要加以约束。同理,“广场舞”如果无节制无约束信马由缰,则同样会引起社会秩序的管理麻烦。一个带有强烈文化内涵的广场歌舞行为,有何理由给他人给社会造成额外的管理负担和秩序混乱呢? 其二,折射社会文化的荒漠化弊端。众多网友对老年人中的不文明行为颇有诟病。上班时间与年轻人一起挤公交,还要年轻人让座,公园内的广场歌舞扰民等等。然而,对此人们不该一概而论,也不能一味指责老年人“为老不尊”。作息时间不可能随意改变,你上班的时间老年人也需要出行,否则逛图书馆的时间一定是快近中午,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恐怕尽人皆知。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去指责老年人“挤占”了年轻人的公交车座呢? 老龄化社会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应对的问题,其中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老年人社会中的文化内涵靠什么来支撑?广场歌舞,老年大学,人在旅途,家中呆坐,老年打工族,给儿女当保姆,任选一个,你会选哪一个?人在旅途是一个相当潇洒的选项,但需要金钱来支撑,老年大学同样需要不菲的支出。而老来打工,又实在没有太多的必要与情愿,因此说,广场歌舞,正是那些非专家学者型非“文化人”普通市民的一个较好的选项。基于老龄化社会文化生活缺乏这个社会现实,人们是不是就应当对广场歌舞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指责呢? 其三,“广场歌舞”一出世,其本身就存在扰民弊端,对规模分贝加以控制属于正常管理内容,只要加以劝导引导,就一定能得到舞者歌者的配合与理解。但一概加以禁止,未必就是优选选项,而只能是次优选择。最优选择当然就是广场歌舞的规范化、和谐化。同时,社会管理部门应当消解老龄社会的文化荒漠化,用更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来充当广场舞的替代品,这恐怕才是老龄化社会的文化之大道。 |
关键词:广场舞,扰民,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