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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任务落实监督检查情况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03 09:1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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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尚未落实。一是变相设定新项目继续审批,已公布取消事项仍在审批。如我省2001年公布取消了省水利厅的“水利凿井队技术考核定级与颁发技术资质证书”事项,但省水利厅2007年又制定文件重新设定审批项目,目前省市两级水利部门仍在实施审批。二是下放事项不到位。一些事项名义上交由下级机关实施,但仍通过控制编号和证本发放、设定备案环节等方式限制下级审批权。如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过组织专家验收环节实际控制应由县级道路运输机构办理的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立许可。三是审批项目调整不够规范。市县两级普遍存在为压减审批项目数量将审批项目打捆合并、调整分类、规避管理等问题。四是个别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脱节。五是个别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取证件工本费等费用。

  (二)审批流程有待继续优化。一是有些事项审批流程、条件、申请材料、时限不明确,还存在“其他”、“必要”等模糊表述。个别部门没有按要求编制流程时限表,有的没有在办公场所和部门网站上公开,有的不按流程时限表规定的环节实施审批。二是审批环节仍有较大压缩空间。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复杂、时限长的问题仍较为突出,联合审查、联合踏勘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注册环节,需要的前置条件较多,有的没有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林业等部门大部分事项没有做到两岗审核终结。一些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设置了多个审查环节,影响办事效率。三是一些审批事项流程设计不科学,省、市、县部门之间仍存在重复审核、衔接不畅问题。

  (三)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一是有些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特别是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名称不规范,没有悬挂全省统一标识。二是部分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面积偏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一些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事项偏少、厅内办结和即时办结率较低。三是有的县(市、区)没有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目录》和《审批服务业务指导规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没有公开。四是部分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较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四)涉企“一口收费”改革进展不快。一些市、县尚未完成涉企收费项目、年收费额度的清理审核工作,企业不清楚应缴费项目和金额。部分企业和个别部门落实“一口收费”积极性不高,有的企业习惯到部门缴费,一些部门还存在直接到企业收费的现象。

  (五)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亟需规范。部分投入运行的交易市场场地设施未达到建设规范标准,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做到分段管理。有的违规选取中介机构,排斥潜在投标人和有序竞争。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政策指导有待加强,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存在。

  (六)应急服务平台建设任务紧迫。需要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和移动、联通、电信等多家运营商,开发热线电话软件,组建市、县工作机构,解决建设经费,在年底前市、县全部开通时间紧张。

  (七)信息公开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且宏观性和领导活动类信息相对较多,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公开相对较少,政民互动栏目建设和网络举报受理功能发挥比较薄弱。部分牵头单位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得不深不细,没有专门建立公开制度。一些部门对于推动城乡低保补助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8个方面”的信息公开重视不够,没有认真履行本级公开和指导下级单位公开工作的职责。有的市、县(市、区)直单位没有制定内部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和管理办法,有的虽然已经制定了,但存在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八)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发挥不足。有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没有建立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配套管理制度不完善,进驻部门少、使用率低。有的没有按照要求在厅内设置群众满意度电子评价系统,有的尚未建立日常管理和结果运用工作机制。个别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其他窗口单位没有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督工作人员行为。

关键词:群众路线,提质提效,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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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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