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是指哪些车?此次集中治理将持续多少天?
特殊行业“三车”包括哪些行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上路?“三车”违规上路,将如何处罚?“三车”非法运营,车主又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2月14日当天,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回答了下列热点问题。 特殊行业“三车”包括哪些?如何才能上路?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对于邮政速递、送水、送气、环卫等特殊行业使用的“三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督促其行业主管部门尽快统一设置标识、外观喷涂、编号、车辆型号并报市交管局备案后允许分时段分路段上路行驶。 警方表示,待上述特殊行业“三车”按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后不予处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车”交通违法如何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属于汽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1000元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属于摩托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500元罚款。有前两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的规定,处100元罚款。 “三车”非法运输如何处罚? 属于汽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8条、第49条的规定,暂扣违法车辆,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属于汽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经营的,或者属于摩托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或者客运经营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第64条的规定,暂扣车辆,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人力三轮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或者客运经营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57条的规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车主逾期不接受处理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6条的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将暂扣的车辆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
关键词:三车,石家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