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规范“三车” :时速超20公里代步车限行
从2月23日石家庄市“三车”整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月17日省会集中整治“三车”以来,截至今天,共劝返“三车”13138辆,查扣1496辆,拘留“三车”驾驶人39人,开具非法客运处罚决定书8张、罚款3万元;检查“三车”生产企业18家,责令停产5家,涉嫌无照经营并被查处的5家。据介绍,将通过50天的集中治理,实现“三车”在二环内基本绝迹、三环内基本不见的目标。 本次集中治理的“三车”是指营运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不含国家公告目录内车型),以上三类车含非法改、拼装三四轮车。集中治理结束后,对“三车”的管理将转为常态化,非法从事客运的“三车”一律取缔。 残疾人出行咋解决? 一是政府帮助残疾人另谋他业,二是帮助残疾人替换合适的出行工具。 目前,石家庄市残联已制定了对残疾人代步机动三轮车资金补助和安置办法的指导方案,具体车型规格待市残联与肢残协会残疾人代表协商后提供。各区将积极开展残疾人车主安置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从置换交通工具、安排就业岗位入手,尽快制定残疾人家庭补助安置方案。 速递、送水的“三车”咋通行? 对邮政速递、送水、送气、环卫等特殊行业,对这些特殊行业的“三车”,已按照“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尺寸、统一编号”的原则进行了规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管理方案报市交管局审核备案后,这些“三车”可按指定时段、路线行驶,但两年内需要完成车辆的淘汰和更换工作。上述车辆“四统一”均不得违规收费。 代步车咋认定? 针对老、残、病、幼等人群,“三车”整治办明确暂不查扣的代步车型为: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有脚踏装置、家庭自用的小型、轻便电动三轮车,参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不符合此标准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一律纳入限行管理范围。(记者 马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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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家庄,“三车”治理,资金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