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光伏电站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
近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光伏电站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的通知》,自4月4日起,省发改委不再受理各地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光伏电站项目按照《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进行备案管理。 我省一家光伏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备案制取代核准制,降低了光伏项目尤其是小型光伏项目的审批时间和成本,对个人和企业投资建设光伏电站是重大利好。 目前,国内光伏市场正在逐步回暖,省内光伏企业盈利状况大幅改善。相关专家认为,作为光伏大省,实施光伏项目备案制取代核准制,有利于我省光伏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强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积极性,提高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和速度,省内光伏电站建设将获加速发展空间。 |
关键词:光伏电站,新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