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2年间仅14.8%参考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河北省司法厅通报2002年以来全省司法考试通过情况。长城网 宿馨元 摄 长城网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自2002年开始,任命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取得律师资格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 省司法厅副厅长梁洪杰介绍,2002年以来,全省已有185359人报名参加考试,实际参考164790人,24358人通过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占参考人数的14.8%。全省从业律师10649人,其中4045人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6604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数占律师总数的62%。全省公证员734人,319人通过公证员考试取得公证员资格,415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数占公证员总数的56.5%。 梁洪杰表示,目前,司法考试已成为推进全省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为建设法治河北、平安河北发挥了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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