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酝酿排污标准“取齐”防污染转移
随着区域环境治理的概念愈发深入人心,京津冀如何确定共同的节能环保治污路径较单一城市的发展规划而言更能引发社会关注。因此,今年第八届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除首设“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专区”外,还于昨日召开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节能低碳环保产业高端研讨会,各行业相关政府部门官员、行业企业代表共同为京津冀区域内节能环保治污减排发声。 刘伯正:北京正研究制定京津冀区域产业负面清单 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产业退出调整制度在北京已经实施了几年,日前,北京已经确定要在将不符合定位的行业请出去的同时设立准入门槛,将不适合在北京落户的产业拦在外面。而在昨日的研讨会上,市发改委委员刘伯正还将北京的这项计划进一步地扩展到区域的范围内,他透露,目前京津冀正在共同研究制定区域负面产业清单,北京明确不会将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和产业纾解、转移至周边的城市,而是就地淘汰和退出。 实际上,自2010年起,北京就针对本市的行业企业接连发布指导文件,让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行业逐步从京城市场中退出。2012年,北京明确将石化化工、陶瓷等九个工业行业中200个左右的项目规定为需要调整或退出的项目。而在此前基础上,去年我市还在其中增加了与民众日常生活关联性较大的医药、纺织等新类别中的大量项目。而今年9月北京将出台的产业进入目录即负面清单除了不断将部分行业筛出北京外,还堵住了企业落地入口把关的空白。 不过,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坦言,相比北京,天津、河北等地产业调整退出和禁入目录的升级工作则慢得多,除了一些最基本的三高工业行业和对环境影响过大的产业外,大量肯定会进入北京负面清单的行业在天津、河北仍可以合理合法地落户、建厂,由这些行业产生的污染在整个区域内仍难出现明显改善。在业内看来,区域共同制定的负面清单很可能会衍生出多个版本,即天津、河北等省市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地将原有目录进行升级,但仍不会马上与北京的标准看齐。 李立新:京津冀存排污标准洼地将令区域内污染转移 在市环保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调处负责人李立新看来,北京的大气污染问题一直是令市政府部门和公众最为挠头也最关注的问题,而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内的联防联控工作进展也直接影响着北京的治理效果。“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内存在排污标准洼地会造成区域内污染的转移,因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六省市将逐步统一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区域联动,针对区域性的大气污染问题展开联合执法,令污染‘无处可逃’。”李立新称。 李立新表示,不可否认,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京津冀区域内各地确实存在治理标准严格程度不一的现象,比如北京目前已实施的部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实现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接轨,明显大大严于全国平均水平。实际上,按照我国规定,各地对于本地企业排污的控制,仅需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即符合规定即可。 因此,实施与国际接轨甚至领先于国际标准的北京和基本按国标执行的河北在排污门槛上就存在明显差距。虽然日前国家已出台针对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实施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但目前河北省内仅有石家庄、保定、唐山和廊坊这四个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的城市被纳入了实施范围,而一直以来频繁进入全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前十城市的衡水、邢台却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仍执行与区域治理要求不符的较低标准,形成标准洼地后,部分不符合河北、天津等省市的排污企业可简单地靠“搬家”继续在区域内排污、生存,依然会对北京的空气质量形成一定影响。 姜鹏明:“硬砍”京津冀化石能源消费量不可持续 站在治污“第一线”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节能低碳环保产业联盟会长、北京绿创环保集团董事局主席姜鹏明对于各行业、各领域对环境的污染感受则更为直观。 在他看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六省市的工业行业、环保企业等更需要“贴地皮”的发展方向规划,而非简单地按照指标分配任务“硬砍”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因此,姜鹏明建议京津冀今后应鼓励构建全产业链形式的生态资源厂房,代替现在单一的污水处理厂、发电厂等。 姜鹏明坦言,从企业角度来看,根据国家分配的任务,按照指标逐年降低煤炭等化石能源使用量虽然短时间内可以减排、节能,但并非可持续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政府、行业、企业应更多地寻找把现有产业结合起来,形成全产业链循环利用资源、共同治污的共同发展模式。”姜鹏明称。 具体而言,姜鹏明介绍,比如相关部门可以将污水处理厂、煤电发电厂建设在一起,让它们共同输出高品质的电力、水资源和有机肥、水泥添加物等,共同消纳化石能源、市政污水和污泥这“三污”,利用内部循环解决水源、热源和碳源的回收,实现彻底的资源再利用。“据不完全计算,这种生态资源厂的建厂方式几乎可以达到零碳排放及没有固态污染物外运的效果,避免了污染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外,还将每吨资源生产和运行成本降低了50%,将各方效益提高5倍,进而还能带动生态农业发展,让地下水源得到涵养,地表水休养生息。”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
关键词:京津冀区域,排污企业,防污染,化石能源,环境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