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到2020年让残疾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部署要求,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文见第六版)。《意见》提出,要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到2020年,残疾人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普遍得到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信息识别制度,对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按规定落实和完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加快推动建立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将残疾人出行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范围,逐步实现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免费进入公园和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残疾人增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人员时,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人。扶持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行业和产业发展,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设立残疾人创业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提供资金支持和小额贷款贴息。开拓残疾人网络就业、社区就业、居家就业等就业模式,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机构,对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和上门服务。实施义务教育攻坚,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3%以上。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普遍设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和阅听设备。加快学校、医院、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地方立法,积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网络,县级以上普遍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积极推动将人身损害赔偿等更多与残疾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 ——建立和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各级财政要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的投入增长机制。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特殊教育、手语主持等残疾人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完善助残志愿者信息服务网络,建立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联络站(点),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
关键词:小康,残疾人,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