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加班3天至少应拿400多元加班费
记者昨日(1月3日)从市人社局获悉,1月1日至3日放假三天,按照石市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计算,加班3天至少可得400多元加班费。相关负责人提醒,对于坚持岗位加班的市民来说,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者要特别注意,小心用人单位在加班工资上“缺斤短两”。若加班工资“缩水”,劳动者可到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根据安排,元旦放假三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职工加班应该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3倍的加班工资。1月2日和1月3日为公休日,这两天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2倍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元旦3天加班工资这样计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1月1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劳动者当天工资的300%,1月2日、1月3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当天工资的200%,均不能以补休相抵。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以石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320元为计算基础,除去月计薪天数21.75天,日工资标准约为60.69元。若在1日加班,加班费为182.07元;若在1月2日、1月3日加班,每日加班费为121.38元。如果三天都加班,加班费总计424.83元。加上当日正常应得的工资,如果元旦3天都加班,劳动者最少可得606.9元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不应该“一刀切”,计算加班工资的标准,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有些单位不论什么岗位,也不论员工月工资多少,凡是在元旦期间上班一律按统一标准支付,或者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加班工资,这些都是不完全正确的。企业如果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按规定,企业除了应当补足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外,还要按不足部分的25%支付补偿金。 此外,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加班工资一般会在下月工资中体现,元旦3天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法定节假日是不能以补休来代替的。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为由而不给加班费。而且过节费和加班工资性质不同,也不能互相代替。过节费带有福利性质,用人单位支付过节费并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或者用人单位在加班工资上“缺斤短两”,都属于侵权现象,节后劳动者仍可向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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