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网友开房”问题在哪
9日,南京沿江公安分局西厂门派出所民警戚信福发微博称,查获一名男网友与女网友开房。网友们发问:“哪部法律明确规定了中国人必须认识多少天才能开房啊?”戚信福回应称:“告诉你,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很快,戚信福被众多网友“围攻”。 一方面,民警认为自己是“依法办事”;另一方面,网民却对这种浑然不知的鲁莽愤懑不已。在这起民警查网友开房的事件中,该警察真该好好反思,到底动了网民什么奶酪,让自己被“围攻”。 首先,警察戚信福称,自己查房是“依法行事”。如今在许多地方,公安机关都会对旅社、宾馆进行查房,有些地方公安机关内部也有允许他们查房权力的规定。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这种看来很普遍的做法并无法律依据。公民在宾馆开房,所住宿房间相当于其临时住宅,受宪法和法律保障。公安机关要对公民的临时住宅进行搜查,至少要怀疑公民有违法犯罪的嫌疑,并且有搜查证,除非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例外。 现实情况却是,一些地方的警察在没有任何公民违法犯罪嫌疑、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随意对宾馆和旅社中的公民临时住宅进行查房,即所谓“例行查房”。这当中当然查获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但却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有鉴于此,有些地方通过人大立法和政府规章的形式,对警察随意查房的权力进行了限制。例如2005年颁布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旅客住宿的房间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可南京这位警察却不知有关法条,干了扰民之事,还坚称自己“依法行事”,试图为自己表功,不被炮轰才怪! 其次,这位警察发现一名1986年出生的男子与一名1992年出生的女子在网上认识才月余就相约开房,就主观认定二人违法,擅自查房,并在事后通过微博曝光,这种侵犯公民隐私的做法,身为公职人员竟浑然不觉? 更可笑的是,查房后并没有发现那对年轻人有违法行为,“但戚信福还是出于对年轻人的保护,通知了女方家人,将她带走”。那位女子1992年出生,已是成年人,并且没做什么违法事情,通知她家人干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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