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购经适房最高罚款3万元
1月16日、17日,燕赵都市报(网)对承德市区一家刚刚开始接受认购资格申请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在未确定最终准购名单的情况下,违规面向社会销售的事件进行了报道。为了打击骗购经适房的行为,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一旦发现该行为,将对骗购者处以3万元的罚款。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万华C、D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认证工作由该局负责,1月6日,该局已经通过当地媒体、承德房产网和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将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申请购买资格条件、购买程序向社会发出公告。欲申请经适房的市民可通过上述渠道进行查询,以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 1月17日,记者从承德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万华小区违规销售经适房的事件,已引起承德市相关领导的重视,承德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已前往该小区进行调查,待调查核实之后,将向社会进行公布。 当天,为了制止违规销售经适房的行为,提醒市民莫要轻信个别房屋销售人员编造的谎言,承德市住建局专门就万华小区违规销售经适房一事,向社会发布了一份紧急公告。该公告中称,如果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由承德市住建局驳回其申请,并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3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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