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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修改低保申请办法 严防“房婶、车叔”钻空子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25 09:1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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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24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民政局获悉,目前,石市已修改制定了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公示办法。一系列新办法显示,低保从申请到审批,整个程序上发生了不小变化,村委会或居委会的权力得到了限制,目的就是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让低保惠泽更多的真正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

  低保申报程序变化

  申请

  村委会、居委会无权决定

  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家庭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或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对象,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申请人也可向受乡(镇)(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无权作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决定,只负责及时上报材料——这一点和以前大不相同。以前,申请人要向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初步决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乡(镇)办事处将组织对低保申请家庭的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对此,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一点是以前没有的。

  评议

  乡(镇)办事处评议会

  还要看人口和财产

  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办事处)组织专门的评议会。以前则是由村委会或居委会自己组织评议会,有的个别村子因为不规范,根本不开评议会。

  各辖区的居民、党员、“两委”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办事处)干部组成不少于30人的评议人员库,每次评议会议召开前1日,从评议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5人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谁有资格开评议会由村委会或居委会指定。评议的内容既包括人口、家庭收入也包括财产状况,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只评议收入。入户调查是否规范、真实也在评议内容之列。

  公示

  由三级公示

  变为两级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低保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低保的条件,申请程序,动态管理政策,监督举报电话,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的情况(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保障人口、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都属于长期公示的内容。

  而短期公示也由以前的村(居)、乡(镇)(办事处)、县(市、区)三级公示变为了两级公示——第一次公示是在乡(镇)(办事处)评议审核后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第二次公示是县(市、区)审批后进行公示。

  完善机制

  引入多部门联查机制

  防“房婶”、“车叔”钻空子

  石市将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经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劵、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跨部门信息核查核对和查询办法,全面建立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负责跨设区市、县(市、区)的信息查询工作。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这些措施是为防止房婶、车叔钻低保空子。

  医疗救助

  3类人群可享受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范围为:1、城乡低保对象;2、农村五保对象;3、当地政府规定或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

  对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居民,其住院医疗费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及各种保险部门核销后,剩余自付费用仍然数额较大,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应适当给予救助。

  想要申请的人员请注意审批程序: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应在住院就医结束后45天内提出救助申请。由救助对象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由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患病情况及家庭收入、生活状况和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后,张榜公示5日,期满无异议,报乡(镇)办事处审核。

  临时救助

  一次救助金不超2000元

  临时救助对象为:凡具有本市户口,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据悉,按照申请救助家庭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确定,一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一般每个家庭每年享受一次临时救助。

  想要申请的人员需注意审批程序: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出具如下证件和材料:1、居民户口簿;2、身份证;3、家庭成员收入及致困原因证明;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居委会(村委会)入户调查,进行审核评议,10日内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市)、区民政局,并在申请人居住地进行公示。对批准享受临时救助待遇的,在申请人居住地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救助金。

  相关链接

  申请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可拨社会救助热线:

  长安区85996088桥东区86022030

  桥西区83024624新华区86952188

  裕华区86578317高新区85093200

  矿区82072189藁城市88197669

  辛集市83283876晋州市84316327

  新乐市88580112鹿泉市82014823

  井陉县82023900栾城县88033675

  正定县88024703深泽县83579978

  无极县85588334行唐县82985007

  灵寿县82526694平山县82914001

  赵县84941277高邑县84036331

  元氏县84623220赞皇县84221036

  记者赵晓华 实习生李朝星

关键词:低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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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孙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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