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双征四议两公开机制
日前,海港区出台《科级单位党委(工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实行“双征四议两公开”机制,努力使决策更加民主、更加科学。 “双征”即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四议”即部门(科室)提议、议题审议、会前商议、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议事规则》规定,建立决策前征求意见制度。需经党委(工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要事先进行全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决策中实行“四议”程序。凡提交党委(工委、党组)会审定的重大事项,应在班子成员之间进行充分酝酿。视不同类型重大事项的不同情况,采取投票表决、口头表决和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对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有保密要求的以外,都要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
关键词:重大事项决策,双征四议两公开,海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