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出炉
昨日(3月11日),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2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同时,还发布了2012年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涉及商品质量、电信服务、家电售后、日用商品等。 2012年全省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 商品质量问题投诉 商品有瑕疵,不能正常使用;产品质量不过关,屡修屡坏;因使用问题商品,造成财产损失;个别商家(厂家)对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推脱责任;有些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电信行业投诉 资费不透明,计费标准不明晰;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消费套餐;商业短信多,干扰消费者正常生活;通话及上网效果稳定性差 服装鞋帽类投诉 服装短期内出现面料起球、褪色、脱线等质量问题;皮鞋短时间内开胶、开线等质量问题;帽子短期内出现变形、开线等质量问题 家电售后服务问题投诉 促销不讲诚信、广告承诺难以兑现、有意回避“三包”责任、售后服务缺乏规范和家电预收货款不能按时供货等;售后服务不及时;维修费用高、服务态度差 日用商品类投诉 商品使用寿命短,质量不可靠,服务无保障。一些儿童用品及家具等日用品不符合环保要求,对身体健康有害 食品类投诉 捆绑销售过期食品;熟食类食品加工、储藏不符合卫生要求;储藏不当,食品不到保质期就腐烂变质;食品中有异物、发生质变 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 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超标,强化复合木地板板材开裂,化工涂料产品有毒有害,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存在安全隐患,地砖色差、破损,建房用水泥强度不够或不凝固等 汽车投诉 汽车质量差,影响行车安全;售后拖延,维修时限承诺不兑现;保养收费高、不透明;汽车出现故障几乎以修为主 网络、电视购物投诉 集中在商品质量方面,消费者选择权、知情权方面和售后服务方面。很多提供的全国免费电话往往占线或无人接听,处理投诉时无法联系售后服务人员,加大了消费者维权难度 虚假宣传 一些药品、保健品、医疗服务、美容服务、保险服务、房地产销售等行业的虚假宣传,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 案例一 健身店不退款消费者找“娘家” 王女士在超越健身石家庄西环店办理了一张900多元年卡。由于她腿部软骨撕裂,教练表示能帮助康复,又让其交了10800元。 训练了五次后,王女士腿疼得不能上楼。她咨询医生后得知,不能强行训练。于是,她向该健身店要求退款。店方却告知只能退一半的钱。 王女士投诉到省消协。经调解,店方退还王女士7600元。 案例二 空调以旧充新商场换机又补偿 去年3月11日,牛先生在邢台市某商场购买了三台空调。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时,牛先生发现其中有空调不是新货。商家虽换过两次,牛先生认为仍是旧机器。经邢台市消协调解,最终该商场为牛先生更换了同价位新款空调,并补偿2000元。 案例三 大棚膜有问题50户农民讨说法 去年11月19日,威县消协接到章台镇北胡账村王某等50户村民投诉,称章台镇某门市购进山东淄博市某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56块大棚膜出现不流滴现象,造成蔬菜叶子腐烂。经现场查看,村民投诉情况属实,该塑胶公司赔偿农民损失77465元。 案例四 质保期修车4S店硬要车主埋单 2011年7月1日,赵先生在石家庄北二环河北德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名爵MG6汽车。去年2月26日,车辆在行驶中发动机突然熄火。后经4S店确认,为所加汽油不达标造成发动机损坏,维修费应由车主支付。经省消协调解,4S店为赵先生大修发动机总成,赵先生付费2000元,发动机总成在原车保修期内顺延20000公里,三年保修期。 案例五 美容品过敏消费者获赔6500元 去年5月,邢女士经介绍在承德某美容院做面部护理。使用店长推介的护肤用品后,面部尤其是眼角出现瘙痒、额头和面颊还起了小红疙瘩,经医生诊断为“过敏性皮炎”。经承德市消协协调,店方支付邢女士医疗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共计6500元。 案例六 饮水机突“发火”消费者忙索赔 去年1月,张先生在唐山市玉田县某商场购买了一台饮水机。买回不久,饮水机发生内燃,产生的油烟将他的屋子及室内物品熏得漆黑,电视机播放出的图像也不清晰了。由于起火原因不明,商家拒绝赔偿。 经当地消协调解,商家一次性补偿张先生6000元,并免费修电视。 案例七 轿车两度进雨水4S店“打太极” 去年7月20日,唐山市区普降大雨,梁女士2011年12月14日在当地购买的轿车在外停放后车内进水,座垫等完全湿透。4S店维修后,再次下雨时该车又进水。经淋水实验确定,车门防水有质量问题。 经当地消协调解,由4S店为梁女士解决车辆进水问题及维修受损内饰,并赠送装具、导航及提供多次保养。 案例八 住酒店丢钱款获赔还免住宿费 去年8月24日,贾女士入住秦皇岛市某酒店,25日回到宾馆发现房间多了一个旅行箱,且自己丢失现金1500元。贾女士要求酒店方解释并赔偿,双方协商无果投诉到秦皇岛市消协。 经调解,酒店方赔偿贾女士1500元并免住宿费580元。 案例九 网购手机有瑕疵消协调解退货 家住承德市隆化县的李先生,通过淘宝网从一商贸有限公司以81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某名牌手机,买后即发现内外屏颜色不一致,且在通话时有杂音。李先生到该品牌指定的承德市售后服务中心维修,工作人员经检验后认为“这部手机是翻新机”。 之后,李先生多次打电话与该商贸有限公司联系要求退货,但均遭拒绝。李先生投诉至隆化县消协。经调解,该商贸有限公司退还了李先生8100元的购机款。 案例十 水龙头断裂跑水消费者忙维权 去年8月份,毛先生在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某建材门市买了某品牌水龙头。10月2日,水龙头断裂,家具、床、壁橱全都被泡。经当地消协调解,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毛先生5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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