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严查汽车销售领域欺诈行为
2012年,我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汽车类申诉317件,同比增长57.7%,其中售后服务问题161件,占总申诉量的51%。为此,今年,市工商局将以汽车销售过程中的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全面规范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集中交易市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行为。 据了解,目前,我市汽车销售与售后主要存在六个问题。即,售后服务方面,当车辆出现故障维修时,4S店出现配件不全或维修多次仍无法排除故障,还有一些售后服务机构存在以副厂配件,冒充原厂配件高价提供给消费者的行为;由定金引起的纠纷,主要是经销商收取定金后,却无法按照承诺提供车辆;车辆合格证问题,主要是商家延后提供车辆合格证,致使车辆不能正常上牌。此外,还有商家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重大质量问题退换难、销售宣传不切实际等。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我市汽车市场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今年,市工商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依法监管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集中交易市场以各种方式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制止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二是加大对汽配产品标识不规范、质量低劣问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增加对汽车装饰及影响车内环境相关商品的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的作用,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汽车配件质量和汽车销售行为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四是继续推行并完善消费直通车制度,提高一般性汽车投诉案件的解决效率,使消费纠纷不出店门就能得到妥善解决,不断提高企业自身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 在市工商局近日召开的汽车行业消保维权座谈会上,该局对我市汽车行业提出了行政建议,倡议企业要全面提升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意识。特别是有条件的4S店,应先试行部分汽车三包规定的详细措施。同时,倡议商家充分保证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应自交付之日起算。 市工商局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汽车时,一定要签订书面购车合同,将购买车型、相关配置、售后服务等内容详细写入合同;在提车时仔细检查车辆外观、配件、内饰装潢等,对车辆的重要部件进行检查,确保无问题后再签字提车。遇到消费侵权问题,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申诉和举报。 |
关键词:汽车销售,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