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午休费几丝公益心?
《南方都市报》25日报道,珠海金湾一小学向午休学生按天收取一元“午休费”一事,引发舆论热议。校方称,所收费用是经广东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批准的,并全部上缴财政。
小学生趴在课桌上午睡,因陋就简,于条件没有任何改善,亦不需要任何成本,如何就要收费?而且,这样的收费竟师出有名,依据来自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珠海市物价局、珠海市教育局的文件,具体标准是有床睡的2元/天,睡课桌的1元/天。标准不高,收起来不是小数,诸如上述学校,1800名学生每天的收费或达2000多元,水电、床铺维修等成本真需要这么多? 或许教育部门出台收费规定的初衷,是通过有偿服务改善学生午休的条件,但这需要前提条件,即地方政府或学校有相应的投入。比如,给有条件的学校配午休场所,或给教室安装空调等方便午休的设备,如若没有这些举措,尽管依据合法,收取的钱也进入了财政的账户,依然难逃乱收费的嫌疑。 1元钱,学生家长在意的并不是负担,而是教育公益的成色。孩子趴个课桌都要收钱,教育还有什么资源不能卖钱?教育不能动辄收费,教育主管部门更不能用收费规定作为解决共性问题的杠杆。诸如学生午睡的投入与成本,更宜列入地方教育预算,由公共财政来埋单。-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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