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殡葬政策基本普及全省
清明临近,殡葬改革的话题再度进入公众视野。3月26日,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我省火化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维持在80%以上的水平,惠民殡葬政策已基本普及全省。 2007年,迁安市在全国率先免除辖区所有居民的基本丧葬费用,开支有政府财政承担,拉开了我省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序幕。之后,又有石家庄市内六区、栾城县、高邑县、平山县、新乐县、鹿泉市、赵县、唐山市丰南区、迁西县、武安市、涉县、临漳县、成安县、宣化县、三河市、高阳县等21个县(市、区)免除了辖区居民基本殡仪服务费,覆盖人口1100万人。 2012年7月3日,我省出台了《河北省加快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并印发各设区市政府贯彻执行。“指导意见”统一了免费对象。一是2013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县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二是已建立免除辖区所有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制度地区的辖区所有居民。《指导意见》明确了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普通火化炉火化费、三天以内(含三天)的遗体冷藏费、三年骨灰寄存费、一个普通骨灰盒。各项免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目前,有60余个县(市、区)以政府名义或以民政名义制定了对低收入群众的惠民殡葬政策,大部分县(市、区)都以殡仪馆的名义制定了对低收入群众的惠民殡葬政策。殡仪服务单位设置了丧葬消费低档套餐,向丧主提供50元以下的骨灰盒,惠民殡葬政策已基本普及全省。 |
关键词:殡葬,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