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收多少物业费? 房管局:有合同按合同办
房子空置能少交物业费? “小区停车场乱收费,我们该怎么维权?”、“没住人的房子却被物业要求缴纳全额物业费,这合理吗?”昨日(4月17日)参与互动的读者中,空置房是否全额缴纳物业费,成为读者最关注的话题。 昨日,家住省会佳兴园小区的读者刘先生来电称,他的房子一直空置着,可物业公司却要他支付全额物业费。对此,刘先生觉得很不合理。“空置房是不是只需缴纳20%的物业费呢?此外,物业收支是不是也应该公开呢? 物业称是按照合同执行 佳兴园小区所属的石家庄胜达春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交房之前业主就已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空置房理应交纳全部物业费。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他们也正在筹备物业收支专栏,专门用于公示项目费用。此外,如果业主对物业使用费用存在质疑,也可到物业公司核实。 部门回应 有合同约定的应按照合同执行 石市住房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刘素卿表示,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目前,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对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不同。”刘素卿告诉记者。此外,从全国形势来看,只有少数地区是对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减征,其他地区全部执行的是对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按全额缴纳。 刘素卿表示,物业公司有义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给业主查看。 |
关键词:物业费,空置房,合同,房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