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文物部门签署文物安全工作“责任状”
昨日(4月21日),市文物局召开文物工作会议,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了《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文物安全目标和各县(市)区在文物管理中的责任。 《责任书》表明,文物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文物是国家历史文化的见证和民族精神的纽带,文物作为一种文化生态,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乡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热点、新亮点。其次,要准确把握我市文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抓住文物建设的战略机遇,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推进,抓重点抓亮点,做好文物工作。 签署《责任书》后,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提高文物安全水平。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既要配合好地方中心工作,又要严格落实好文物保护法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不出现失职渎职现象,防止因为发展经济而出现破坏文物的事件发生。(记者王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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