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城镇每人每月450元
从唐山市民政局获悉,该市日前决定,今年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50元,农村由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到2900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此次提标后,该市低保标准仍居全省首位。 据悉,为建立完善“适度普惠型”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唐山市建立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去年,该市城镇低保达到每人每月4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年2300元。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4.11亿元,保障10.73万户18.15万人。今年城镇低保再次提高标准,也是自1996年该市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的第十四次提标,自2004年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的第七次提标。(河北日报记者仝静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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