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1“怪癖”男喝半斤酒后喜欢咬女子脚趾
任丘男子白某平日里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普通人,但只要他一喝酒,就会变成“另一个人”。酒后的白某有一个“癖好”,就是想找女的占个便宜,此“怪癖”成了白某的犯罪证据。近日,任丘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批准逮捕。 2013年4月中旬的一个晚上,犯罪嫌疑人白某在鄚州106国道附近的小吃部吃饭,喝了半斤白酒,之后,就骑着摩托车在鄚州街上转悠,就想着在街上找个女的亲一口,转了三、四圈,八点多钟在三铺村看见一女子左某走进胡同里,白某赶紧跟上去,把摩托车停好,就朝左某跑了过去,用一个手掐住左某的脖子,另一只手抓住她的右腿,把她右脚上穿的棉拖鞋脱下来,咬了她的脚趾一口,随后白某就向放摩托车的地方跑了过去,骑着摩托车原路返回。到了鄚州老粮食局北面又碰到了另外一个女子李某,李某骑着一辆自行车,白某骑着摩托车将李某挤到墙根底下,下了车,抓住李某的头发将其按倒在地上,用嘴叼住她的右脸,叼了大概20秒,白某按住她的腿,想着把她的鞋脱掉不让她跑,并想着再亲一口,但是她的鞋脱不下来,而且李某一直反抗,白某只好按住她的腿咬了她小腿一口。 被害人李某的丈夫王某知道后,怀疑此事是鄚州城东村白某所为(之前就听说过白某有此“癖好”),先后到白某上班的面粉厂和他家里找他,白某都刻意躲着不出面,李某这才报了案。(通讯员王园、唐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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