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金秋助学”启动 救助标准提高到5000元
记者昨日(6月24日)从市总工会获悉,2013年“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已于日前全面启动,再次提高了对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入学救助标准,并扩大了救助范围。 2013年“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具体救助范围为: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特困职工、困难职工子女。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2013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特困职工、困难职工子女。当年参加中考考入普通高中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特困职工、困难职工子女。 此次将当年参加中考考入普通高中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帮扶范围,市本级困难职工子女给予500元一次性救助,县级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般不低于300元的救助。考入研究生的市本级特困职工子女给予1000元入学救助。 在原有基础上,2013年“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再次提高了救助标准。同时,对县(市)区入学救助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将当年考入普通高中的特困职工子女救助标准由300元提高到500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困难职工子女已全部纳入了“金秋助学”救助范围,实现了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的全覆盖。(记者郭鹏) “金秋助学扶困育才”救助标准 对市本级特困职工子女,考入本科的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考入专科(含高职)的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对市本级困难职工子女,考入本科和专科的分别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 市本级管理的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希望之星”的生活补贴,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 对市本级特困职工子女大学专科(含高职)、中专毕业后考入大学、大学专科(含高职)的,将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补足差额。 |
关键词: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子女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