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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教育局出台“十项规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25 10:4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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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6月24日),市教育局出台“十项规定”,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家庭作业、严格禁止违规补课等,对经查实的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要求坚决处罚有关学校及其负责人。

  按照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随意增加课时,严禁削减、挪用、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节;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课程不得超过15课时;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初级中学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质量。

  我市还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非寄宿制小学、初中一律取消统一的晚自习;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确保寄宿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家庭作业方面,我市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节假日(含双休日、寒暑假及国家其它法定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戒学生。

  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校历开展教学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节假日安排做适当调整的,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审批,书面审批内容必须包含对占用的节假日进行重新调休的安排,以满足学生法定休假时间。凡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法定休假时间的,一律视为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行为。在职教师不能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也不能进行有偿家教。

  我市还要求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难度、次数。各地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除组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外,各县(市)、区不得在初中其他年级组织统一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

  为保证“十项规定”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对经查实的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要求坚决处罚相关学校及其负责人。其中对违反规定超量布置家庭作业、参与集体补课和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以及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当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及参加评优、评先、评特等活动,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首席记者李云萍)

关键词:学生,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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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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