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将持续到11月份
加强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唐山市从今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整治将持续到11月份。 加强建设项目审批源头监管。该市将从严审批产生危险废物的新建、扩建项目,逐步完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对“十二五”以来省级审批的重点项目进行“回头看”,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予批复试生产,不予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治理整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凡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利用处置设施,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限期补办手续,处以罚款。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利用处置设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发证机关要暂扣或吊销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问题严重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依法责令关闭,彻底淘汰。 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行为。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无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超量、超范围、超期经营的单位,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并按高限处罚。对分批次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要按多个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罚。 强化新产生铬渣的监管。自2013年起,每季度对铬渣产生单位开展一次检查,确保新产生铬渣在当月内无害化利用处置完毕,坚决防止产生新的遗留铬渣。(段丽茜) |
关键词:危险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