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景区厕所易 建心中厕所难
漫画/刘军 几天前,在颐和园散步的曹先生看到,十七孔桥附近十多名男性游客同时面对颐和园外墙小便,引得外国游客边摇头边拍照,曹先生拍照,并发微博批评游客不雅行为。2日,颐和园管理处回应称,颐和园内共有150余处公厕,布局合理,如此多游客当众小便,属不文明行为。 按说,在颐和园上厕所已基本不成问题,可“随地便便族”并没销声匿迹。可见,建造景区厕所易,建立游客心中厕所难。 颐和园管理处回应称,这属于不文明行为。其实,随地大小便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随地便溺的,可以处警告、罚款。还有更严厉的规定,一般说来,随地大小便同时也是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侵犯了公共场所不特定人的人格尊严。 可这些法律大多数都处休眠状态,如此现状造成人们误以为,随地大小便不过是不文明,而非违法行为。 当法律不张,公众又认为“随地便便”确有不对,人们就会对违法者采取法律之外的谴责、惩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批判。让人产生“剑走偏锋”的感觉。 相关法律落实不到位,最主要原因也许在于景区无执法权。从颐和园管理处只是认为这是不文明行为的情况看来,其显然没有得到相应委托。因此,充足的公厕、明确的标示的确一个也不能少。可更重要的还是合理有效地将执法权进行依法委托,才能根治景区“随地便便族”。-舒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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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颐和园,小便,游客,不文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