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为民口单位参与军品生产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7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为民口单位参与军品生产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到2020年,在我省建立健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 优化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 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的单位共有96家,其中民口配套单位77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共有50家,其中民口配套单位36家。 到2018年,全省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单位要达到200家以上,培育2个年销售收入50亿元、3个年销售收入10亿元、5个年销售收入5亿元和10个年销售收入1亿元的“民参军”(民口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经济实力雄厚的市场主体。 今后,省国防科工局将及时定向发布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军工产品和技术需求、协作配套科研项目指南、技术标准等信息,指导民口单位加强与军方和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沟通。 同时,将做好一般工业企业生产军品免收增值税协调工作,落实国家有关军品生产免税政策。优化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对军民结合项目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坚持产业、项目、企业“三位一体” 根据我省“十二五”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将坚持产业、项目、企业“三位一体”,发挥重点军工单位辐射带动作用,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条,全面推进“民参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培育壮大一批军民结合型市场主体,制定出台《河北省军民结合型企业(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鼓励和支持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意见》,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进一步发挥军工单位技术优势,开发和生产民用产品,支持一批民口单位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壮大军民结合型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年产值达到10亿元、100亿元的军民结合型大企业、大集团。 |
关键词:军品,军民,科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