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式反腐”的刺激与风险
陈玉献显然不是唐慧,在遭遇不公后,他没有靠激烈的上访表达自己的诉求。他以自己的方式扳倒了集体嫖娼的法官,完成了一场“非典型式复仇”。 当然,他也经历过上访。他把认为自己冤屈的材料一次次递进国家信访局、政法委、最高院的窗口,皆石沉大海。最终选择了像幽灵一样跟踪着上海法官,直至揭出了“法官的地下世界”。法官倒了,网民们惊呼,这是继“记者实名举报”后,“侦探式反腐”的又一大胜利,甚至他还被网民称为“中国版的007”。 然而,与“记者实名举报”激起的舆论震荡不同,陈玉献在“复仇”过程中的技术性展示却引发了很大的争议。8月9日《中国青年报》评论版的头条《“揭私”反腐是否会将法治引向歧 途》表达了深深的忧虑:“公民以偷拍或曝光的方式反腐,也当强调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在官员的隐私范畴并无立法明文界定的背景下,监督的手段与方式,不能因为法理上官员的隐私范畴较窄而无限扩大。”公民监督权和官员隐私权,这两者之间的博弈从来没有停止过。在一些官员丧失耻感的当下,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只要能刺探出官员沦落的证据,没有太多人去关注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这就是我们面临的现实。 爆料人陈玉献应该明白这个道理。8月1日,他从长达100多个小时的录像证据中,将上海高院赵明华等法官去酒楼吃饭、唱歌及度假村接受异性陪侍的场景,剪辑成8分钟视频发布到互联网上。网民们开始围观法官的堕落,民愤汹涌而来。这个时候,对法官的声讨之声远远盖过了对爆料人行为的技术性反思。 亦如三年前那本被舆论爆炒的广西来宾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峰的“香艳日记”,它原生态展现着官员堕落至极的状态。更多人气愤于“香艳日记”呈现出的“官场现形记”,质问堕落的官员“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没有人去顾及“局长日记”到底是怎么流传出来的,是不是通过“非常手段”得以曝光的?在一个讲究法治的时代里,到底能不能以“非常手段”去对付坏官? 反腐也好,维权也罢,都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进行。这话没错。但很多事情一旦在现实中落地总要打折扣,从《华商报》8月10日对陈玉献的专访来看,他的维权路径一开始和其他小人物一样———不服法院判决,多次申诉上访无果。陈玉献说,“当我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时候,我只能选择自己的方式去寻求公平。很多时候是逼于无奈。”无奈之下,他选择了盯梢跟踪偷拍,当媒体还原他跟踪举报的种种细节时,那些极具刺激性的情节简直可以编入好莱坞大片。 正因为考虑到现实困窘,在《中国青年报》对法官嫖娼爆料人的举动提出质疑之前,8月8日《新京报》的评论旗帜鲜明地提出“法官嫖娼爆料人应被保护”。在作者看来,“爆料人陈某扮演的是‘吹口哨者’的角色,让公众注意到了不易发现的‘冰山下’的黑幕一角。在很多国家,对揭秘曝光社会问题 的‘吹口哨者’都有着严格保护措施,而现阶段,我国对此类对政治清明、社会清廉有贡献的人保护力度并不够。保护‘吹口哨者’,别让举报继续成为高风险事业,不妨从陈某开始。”几天之后,8月11 日的《长江商报》在《“法官嫖案”爆料人的几个细节》的评论中也为陈玉献鼓与呼,“掌握相关法官一系列违法违规证据后,采取网络公开曝光的方式,这一下子变被动为主动,官方一改消极姿态,主动找爆料人协助调查了。经屡屡试探与绝望,这位陈老板被逼成了侦探、政治分析人士以及策划师、宣传家。或许,这是一种另类的‘时势造英雄’。” 保护是一回事,该不该提倡又是另一回事。而且,保护也未必意味着提倡。在监控法官的过程中,陈玉献为获取酒店视频也曾谎称是法官同行,他甚至承认自己还有着“江湖背景”。“基督山式的复仇样本”、“一个人的绝地反击”、“逼上梁山的无奈选择”……很难说,当舆论为老陈“侦探式反腐”不自觉倾入一些悲壮的色彩时,他的举措会不会被更多人效仿?进一步说,从情感层面来讲,为扳倒“问题官员”,采取的手段哪怕是非常规的,公众都可以表达一些理解。但是,如果法理上没有明确的判断,非常规的“侦探”手段会不会蔓延到私权方面?8月号的《中国周刊》推出了专题《摄像头下的中国》,没有保护隐私的传统和法律的规制,监控摄像头的普及,带来的将不只是安全。“有时候为捍卫自由采取的措施,常常成为自由的敌人”———封面上的导语意味深长。 并不认为自己是英雄的陈玉献扳倒了集体嫖娼的法官,他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了一个人的“复仇”。这场“非典型式复仇”所引发的争论还在继续,当然,如果按照批评的价值次序讲,这场“复仇”背后首先映射的还是一些为官者无底线的堕落,以及监督纪检的“失效”。在此之后,才是“侦探式反腐”的尴尬与风险。(评论员陈方) |
关键词:反腐,侦探,刺激,风险 |